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千手观音》已经版权登记 不参加商业广告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四月六日电(记者孙宇挺)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已对舞蹈《千手观音》进行版权登记,舞蹈包含中的具独创性的音乐、舞蹈动作、服装、头饰、首饰、舞美及灯光等元素应受法律保护。

  但他们同时指出,舞蹈《千手观音》的名称、题材、观音形象或者不具有独创性成分的舞蹈动作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法律顾问庞中正律师表示,进行版权登记,是权利人对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所做的必要保护措施,并非是所谓对观音文化的垄断或对艺术的独霸,这不妨碍他人使用《千手观音》的名称,也不阻止他人用《千手观音》这个题材再进行其他的有独创性的舞蹈作品,或者其他形式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以及演出。

  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目前国内一些假冒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千手观音》名义的侵权行为,庞中正律师要求立即停止这些做法。

  《千手观音》领舞、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团长助理邰丽华表示,舞台艺术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今后,除了公益活动外,我们不参与商业广告活动,不作企业和庙宇的形象代言人。

  今年春节联欢晚会播出后,好评最多、最集中的节目当数由中国残疾人艺术团担演的舞蹈《千手观音》,在观众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活动中,《千手观音》获得特别大奖和一等奖。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