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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水房帮”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43 南方日报

  “深圳水房帮”受审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通过经营“老虎机”、收取“保护费”、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抢劫伤人等犯罪活动的“水房帮”黑社会性质组织23名成员,昨日站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受审。

  8年前加入香港黑社会

  1997年上半年某日晚,绰号“白粉东”的龙川县杨伟东经人介绍,与一自称是香港“水房帮”龙哥的人相识,并加入该组织。杨伟东从此自认为是香港“水房帮”的成员,并以此名义组织、发展其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他先后发展陈某、李振文、袁国泰、郑炎鸿、金成、李建立、吴春亮等7人为其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这些人又先后以“水房帮”的名义各自发展冯钊、杨贵、赵某、易某等人为其犯罪组织的成员。

  23名骨干13人不满20岁

  据悉,参加该犯罪团伙的成员有近百人。该团伙的成员主要来自广东,也有一些四川、湖南等地的人,其成员的年龄普遍偏小,23名被告中20岁以下的就有13人,最小的赵某年仅15岁。该团伙“第二号”人物郑炎鸿,现年也才19岁。

  该犯罪组织的成员以手机、互联网相互联系,经常在白石洲上白石二坊59号聚会,通过经营“老虎机”、收取“保护费”等行为进行敲诈勒索,大肆敛财,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去年6月28日,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分别批准逮捕了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其后又陆续批捕了另外10名犯罪嫌疑人。

  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为,杨伟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应对其团伙的所有犯罪行为负责,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郑炎鸿等人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应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该团伙部分成员还涉及抢劫、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名。

  “水房帮”的由来

  “水房帮”最早于上世纪30年代在香港九龙地区聚集成帮。因帮派成员当时主要在一家名叫“安乐”的汽水厂附近聚集,因此该帮曾取名“和安乐”,或称“汽水帮”或“水房帮”。该帮在上世纪70年代以前曾经在香港呼风唤雨,80年代后随着警方的不断打击,行动比较隐蔽,同时转向东南亚、澳大利亚、美国等地开辟新地盘。深圳早在1981年就发现了香港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

  各地严打战果

  2002年年底,倚仗澳门某黑帮势力、号称佛山“水房帮”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广东警方成功摧毁。该黑帮首领曾启强曾在佛山地区诱骗赌徒到澳门参赌并从中牟利。世界杯足球赛期间,他在佛山开盘设赌,从中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2003年11月,号称东莞“水房帮”首领的李庭芳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同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团伙骨干袁风云、袁观次。李庭芳等一批犯罪分子在东莞及深圳、番禺等地连续实施了一系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非法拘禁、赌博、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和破坏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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