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一级以上学校有资格获推荐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8:55 南方日报 |
广东将建60所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 省一级以上学校有资格获推荐 本报讯 (记者/谢苗枫胡键实习生/李桂蓉)一直为人诟病的各类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而举行的中小学校长培训问题有望得到整治。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内将建首批中小学校长培训实践基地,维持校长正常工作和学校教学秩序。 “培训实践基地”的产生办法也于昨日出台,办法规定申报首批省培训基地的中小学校总名额为60所,其中广州中、小学各8所;深圳中、小学各5所;佛山中、小学各4所;珠海、东莞、中山中、小学各3所;江门中、小学各2所;惠州、肇庆中、小学各1所。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设立培训实践基地是希望能对中小学校长,特别是农村校长提高综合素质和学校管理能力带来传、帮、带以及示范作用。 据介绍,首批“培训实践基地”须从省一级以上学校推荐。同时,所在学校校长必须参加过省级骨干校长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高级职称。 该负责人还表示,“培训实践基地”的首要任务是,为省教育厅指派到该基地的挂职中小学校长安排一个相应的副校长(不占职数)或校长助理岗位,为每一位挂职校长制订具体的实践指导方案并进行实践指导。 此外,挂职结束时,“培训实践基地”还要负责对挂职校长进行考核并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进行一年的跟踪指导。 “培训实践基地”被选定后,将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并挂牌,并委托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对其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原则上,“培训实践基地”将实行动态管理,5年进行一次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