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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建筑临时合法超过期限就属违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00 南方日报

  临时建筑临时合法超过期限就属违章

  梅华路一排两层建筑将被强拆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通讯员/李桐杰)在梅林梅华路新世界百货商场正对面有一排长逾百米的临街两层建筑,由于在去年就达到了使用期限仍未自行拆除,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于前日张贴了强行拆除的公告,并计划于本月15日组织力量实施拆除行动。

  笔者来到梅华路看到,这排两层建筑物,大部分属经营时装的店铺。据福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有关领导介绍,这排建筑物占用的是国贸物业公司的红线用地,由另一家公司投资建设并于2001年初开始使用,当时具备齐全的合法报建手续,作商业店铺使用,由土地提供方和投资方从收取的租金中共同受益。由于是临时建筑,按规划国土部门批准使用2年时间,到2003年上半年到期,后又经申请延长了一年,到2004年上半年该建筑就达到了最后使用期限。据有关部门介绍,按照规定,临时建筑超过使用期限没有按时拆除或继续使用的也属违法建筑性质,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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