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法院审判全程大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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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00 南方日报 |
罗湖法院审判全程大公开 将庭前准备工作承办人公示,此举开全国先河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通讯员/李占祥)“为什么很多案子依法判了,当事人还很不满意?而有的案子还没宣判,双方当事人就打来电话或托人找关系,而他们这样做的目的不是要法院枉法判案,而是希望法官在判案时能够客观公正。”面对在法院审判工作中出现诸多类似这样的情况,经过几年的思考准备,昨日,深圳罗湖区法院召开记者会,宣布该院将通过实施“审判全程大公开”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据了解“审判全程大公开”所涉及的30项举措,共有六大亮点,其中不少属于全国首创。 立案公开 一是立案条件和不立案理由公开。在立案大厅公示各类案件立案所需材料的详细标准,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要求制作裁定书阐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目的就是希望为当事人在立案前提供更好的资料服务,缓解“立案难”。 二是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公开。在立案大厅公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并向当事人送达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审批结果通知书。 庭前准备工作公开 在立案大厅公示庭前准备程序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时限要求;在立案大厅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公示案件庭前准备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可以查询送达时限和送达方式、诉讼保全的办理流程、时限和办理结果等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具体内容。此举可说开了全国法院系统庭前准备之先河。 庭审公开 除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庭审对社会公众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旁听任一公开审理的案件。同时,该院还邀请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和其他社会团体参加庭审观摩,邀请行政机关和有关领导旁听案件。 实体裁判公开 在立案大厅触摸屏和该院互联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型案件的实体裁判标准。同时,在《标准办案规范》的每个实体裁判规则后附上该院相关的案例或者裁判文书。 审判流程、办理时限和审理进度、案卷信息公开 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公开案件的立、审、执整套流程,各诉讼事项的具体环节,以及办理时限,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立案大厅提供触摸屏,以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查询任何尚未结案的案件审理进度以及2000年起建立历史案卷的电子文档。 7项复议或异议决定理由公开 对7项复议或异议决定理由必须以通知书形式公开,如对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调查取证、延长举证期限、重新鉴定、对反诉请求合并审理和追加当事人等申请,需要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必须以通知书的形式向当事人公开决定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