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三成营养不良 卫生部将起草营养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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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六日电 (记者 曾利明) 记者今天从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获悉:为改善国民营养状况,中国卫生部已委托中国营养学会组织专家开展调研,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养条例。 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提供的中国二000年营养监测数据显示:内地民众营养不良发生率为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西部贫困地区高达百分之五十;与膳
因营养不良而患佝偻病、缺铁性贫血的儿童约有近二千万,因营养过剩造成的肥胖以及相关的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病和糖尿病在十六至六十四岁的劳动人口中的发生率已超过一半。 专家指出,国民营养状况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改善国民营养必须有法可依。当前中国正处膳食营养结构正处于迅速变化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正确的营养指导。 通过营养立法,可保障营养改善措施的落实,提高居民的营养水平,维护人力资源的健康发展,实现国家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