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机关单位公房用作歌舞厅? 不当使用要杜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06 新华网

  朝阳市:对公房出租经营行为 酝酿初步处理意见

  本版2月18日刊登《临街公房作歌厅租金进了“小金库”》一文,披露辽宁省朝阳市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出租搞经营活动。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致函我报,承认报道披露的问题,并感谢人民日报对朝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函说,“贵报的批评报道见报后,引起了我市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责成市国资委拿出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意见。目前,市国资委已形成这一意见的初稿,市政府将安排适当时间进行专门研究,力求通过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的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专家:不应利用公共财产牟利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薛澜教授认为,全额拨款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得利用公共财产牟利,应成为最基本的行政规则。公用房屋随意出租牟利表明两个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混乱,所有者缺位,导致公用房屋被其使用者“私有化”;二是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在后勤管理及财务监督方面缺乏完整严密的规则,有很多漏洞。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毛寿龙教授认为,当前公房出租牟利现象普遍有特殊原因:首先,长期以来,很多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虽说是全额拨款,但所拨款项往往不足以开展公共管理或举办公共事业,无奈只能通过出租房屋等办法自筹资金。其次,所有经营性国有资产划归国资委管理,但没有明确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谁管理,也没有规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能否参与经营活动。

  两位专家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公用房屋随意出租已给依法行政和社会公正造成危害。一旦不同政府部门或机构把公共资源作为攫取部门利益的工具,其行政行为即被扭曲,很难做到秉公行政,捍卫公共利益。

  薛澜认为,应尽快改变当前机关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缺位、规范缺失的现状,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担负起作为公用房屋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权人的责任;同时,明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使用者,明确规定公用房屋所有权人、管理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毛寿龙认为,杜绝公用房屋不当使用须深化改革,解决各机关事业单位客观存在的困难,比如:要确保财政足额拨款;要完善社会保障,不能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负责员工福利;政企要分开,要明确规定所有公共权力机构都不得参与经营性的活动;事企要分开,要明确规定国家事业单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尤其是非经营性资产获取收入等等。

  读者:有关部门应出台有效管理办法

  甘肃读者王修说,现在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将办公楼一、二楼层出租谋利,老百姓办事要跑到三、四层甚至更高的楼层。这是公共权力机关利为己所谋的表现,是老百姓身旁的腐败。

  人民网网友说,一些单位多发福利、滥发奖金、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的钱均来自公房出租形成的“小金库”。有的单位公房出租租金几乎就是领导的私房钱,本单位的职工也没份。

  人民网网友认为,机关事业单位把公房出租谋利,其本质是国有资产部门化、个人化。

  许多读者和网友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进行专项治理,出台有效管理办法。(记者/傅昌波)(来源:人民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