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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千家万户的关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21 解放日报
  四问中国食品安全标准

  近日,一批知名食品生产企业纷纷卷入食品安全危机漩涡,就连一向美誉度很高的肯德基、亨氏辣椒酱、立顿红茶、卡夫乐之三明治饼干等抢滩中国市场的洋食品也卷入其中,这不得不令人反思:我们还能吃什么?

  一问:谁来帮我们鉴别“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市场当前比较乱。一些企业擅自使用“绿色食品”标识;有的将“绿色食品”标识直接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包装使用;有的超过许可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识;有的地方政府违规批准企业使用“绿色食品”标识。

  这一现象显示我国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的脱节问题。据专家介绍,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中,大多是生产和加工标准,流通环节标准只占1/20。而国外,如美国和英国,定期会对流通领域的所有食品商家进行抽查,能随时责令整改处罚。

  专家认为,我国急需一部能打通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法规。一些消费者则呼吁,有关部门能在批发市场和超市安装简便易行的监测设备,以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

  二问:已有标准为何屡遭“执行难”

  目前我国已制订了包括各类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众多标准。但从暴露的案例看,不少标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有关权威人士分析,标准“执行难”的原因主要是标准分散交叉,缺乏协调机制。据记者了解,我国目前具体食品质量标准近3000个,但分散于农业、质监、卫生等六七个部门,多种标准在市场上往来冲突,不仅百姓云里雾里,就连企业也不知就里。专家警告,多头监管,实际上造成了“谁都管不好”的局面,必须尽快通过体制创新得到扭转。

  三问:标准监管部门为何频频“缺位”

  记者采访中,不少人提出质疑:像苏丹红事件,为什么直到欧盟市场禁入含苏丹红食品1年半后,运用欧盟标准进行检测才引起我国有关部门重视?10多年前就禁用的“苏丹红”,不法奸商们却一直大肆在用,我们的众多监管部门此前都在忙什么?

  事实上,苏丹红事件比较集中地暴露了“监管缺位”问题。近年来工商、质检等部门的管理重心,主要集中在查处假冒伪劣产品,诸如劣质奶粉、毒大米、假冒食用油等,至于食品内在成分和含量是否合格,则很少列入检查范围。

  一些消费者说,对于屡禁不止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一次次“手下留情”,甚至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像去年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正是因为生产、经销等管理部门监管失职,才会造出那么多“大头娃娃”。

  四问:我们离国际标准还有多远

  最近立顿红茶涉嫌“氟化物超标”事件引人注目,农业部有关专家出面替立顿红茶“正名”,结果饱受质疑。某种程度上说,这一事件彰显国内行业标准门槛过低,从而引发国人对食品安全评价标准的高度关注。

  专家坦言,我国早已加入WTO,国内一些食品标准明显老化,必须尽快与发达国家接轨。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9部门终于出台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将使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由23%提高到55%。这实际上显示,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距离还相当大。

  家乐福(中国)食品安全基金会秘书长说:我在广州看到,市场上的肉是用摩托车送来的,他们直接把猪肉放到货架上卖了,肉能这样去卖吗?

  专家说,在发达国家,每一头猪、每一只鸡的来源都很明确。无论从国内食品市场安全还是提高食品出口竞争力的角度讲,我国都急需“补课”。

  监管需要三个“杀手锏”

  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检测设备,一直是政府食品安全实现有效监管的三大重要手段。

  但是,“一面是千万个小作坊分布在村村镇镇,一面是多头管理分散了监管力量;一面是层出不穷的新产品,一面是少得可怜的质量标准;一面是高科技的造假手段,一面是落后的检测设备。”河南省一位市工商局副局长,这样描述当前国内食品安全的监管手段。

  法律法规:无法覆盖食品产销全程

  来自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专家杨强指出,目前我国食品法律法规体系还无法覆盖食品产销的全过程。专家建议:以保护国民健康为第一先决条件,参照美、日、加等国的通行做法,尽快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

  标准体系:数量只有国外八分之一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等在农产品中大量残留,滥用和违禁使用兽药的现象相当严重,使用违规化学原料和工业用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屡禁不止。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大约有食品卫生标准500项,但这只是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食品卫生标准数量的1/8。我国对允许使用的136种农药制定了相应食品中的残留量标准,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和欧盟制定的相关标准分别为395、489和1176个。

  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也很低,采用国际标准的还不到一半,而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采用的国际标准已达80%。

  检测设备:化验蔬菜农残需半小时“在集贸市场上,检测一例蔬菜的农药残留情况,通常需半小时。商贩等着卖菜,顾客等着买菜,都着急得很。像米粉这类速食品,也没法做到即时检验。”

  据湖南省常德市“放心食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大忠反映:“目前,常德市的米粉只能靠卫生部门每个季度抽检一次,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和漏洞。”

  据了解,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测系统。此外,由于技术和设备的限制,相当一部分添加到食品中的工业原料还无法检测出来。孙大忠建议,国家应加大科技投入,尽快研制快速、方便、准确的食品检测设备,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检测精度。

  何时不再有“模糊地带”

  食品安全监管何时不再有“模糊地带”?

  近一两年,大小食品安全事件几乎让媒体一年到头声讨不止。我们的食品监管体系的作用发挥到哪里去了?

  “五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

  食品产业链很长,相关的管理部门涉及农业、卫生、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等众多部门。长期以来,“五个大盖帽管不住一个杀猪的”,食品监管体系的混乱有目共睹。

  据报载,山东某地现有20多家乳制品与含乳饮料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有关人士证实其中真正符合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只有6家。一些企业仿照著名乳品企业的商标生产根本没有牛奶成分的“人造牛奶”,质检部门表示取缔属于工商部门管理的范围,工商部门却说,生产领域归质检局管辖。

  食品安全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食品安全归根结底是质量问题,质量不过关才会引发安全问题。

  2001年前,按照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企业只要取得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工生产了,卫生部门日常检验往往凭“微生物不超标”这一项,就可使企业得到“合格”的检测结果。数据显示,2001年我国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企业共6万多家,64%的企业不具备基本的保证食品安全的生产条件。

  2002年我国开始对食品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企业还必须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才可以开工。截至今年2月份,首批完成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合格率平均达到91.4%,其中酱油提高到73.6%。当年的6万家企业中的3万家因不符合准入条件被淘汰,大中型企业产量超过当年4倍。

  目前,我国已经制定28大类食品的市场准入技术法规,正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法规体系。全部525种食品的市场准入将在未来两年内完成。一位专家感叹:“很多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是由专门的部门来做的,由那些既熟悉生产、具有技术优势,又可以组织起各方面的专家并能够及时与国际接轨的部门抓食品安全,才能改变当前混乱状态。”

  何时能拥有一张安全的餐桌国家对食品监管体系混乱的情况高度重视。

  2004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按照分段监管,实行一个环节有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为此牵头组织卫生部、工商总局、农业部、法制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质检总局,于2004年12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样就形成了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期待着,食品监管“模糊地带”能够早日被明确,使广大消费者能真正放心消费。
食品安全:千家万户的关注(图)
  (新华社记者 张晓松 宋振远 王宇 刘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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