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岂可让胜诉者沦为乞求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2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执行难不仅让判决书成为“法律白条”,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也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沈 峰

  前不久,四川自贡人李远骞在成都金沙车站旁摆起“地摊”,当街叫卖判决书,标的10多万元的判决书以5万元的低价叫卖。原来,李远骞拿着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却拿不到应得的财物,找到法院申请执行后,仍然难以有个结果。近来时有发生的拍卖判决书事件,以极端的方式,叩问着法律的公信力(《四川日报》4月6日)。

  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往往被人们称之为“法律白条”。没有打过官司的人,很难想象“执行难”到底是什么滋味。由于执行环节困难重重,不少债权人拿着一纸判决书“望钱兴叹”。执行难不仅让判决书成为“法律白条”,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也损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

  笔者认为,这种“法律白条”的产生,客观上保护了违法者,妨碍了司法公正,还有可能导致当事人和司法机关之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如法律权威弱化等,从而影响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显然,执行难、难执行一直是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这些“法律白条”的存在,极大地妨碍了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转,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信用。执行难表现出来的尴尬是法院不能有效地去追究未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者的责任,如此一来,法律还有什么严肃性?还有什么强制性?怕的不是打官司,而是官司打赢后判决执行不了,也成了一些人的苦恼。

  我们看到,导致“执行难”的原因除被执行人确有困难外,相当大的部分是当事人通过各种手段,拖欠债务,拒不执行。虽然,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是,长期以来,因该条规定过于简略,适用起来极为不便。尽管各地各级法院纷纷加强执行力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比较严重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

  法律“白条”的出现,将会导致法律信仰危机。怎样才能应对这样的危机,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加强其司法监督权,而公民自身也应积极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神圣的,判决是庄重的,对判决的执行是法律程序的延伸,是一个法制社会对法律应有的尊重。我们要做的是理性地看问题,尽快研究法律制度中与依法治国不相适应的方面,下大力气进行司法改革,彻底消灭“法律白条”,不能让胜诉者成为乞求者而上街“拍卖”判决书。(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