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物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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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37 千华网-鞍山日报 |
鞍山日报消息(首席记者 伏怡记者张伟)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因没有具体的地方法规可依,我市不少物业小区里都出现过种种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从本月初起,《鞍山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物业管理用房标准、开发商售房行为、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以及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了解《办法》中的内容,指导解决生活中存在的物业问题,今日,应本报邀请,房产局物业处万雪松将到本报做客,回答读者的提问,欢迎读者在今日下午1:30———2:30拨打热线电话2222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