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孝顺父母 影响初中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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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09:42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厦门市教育局获悉,在刚出台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里,是否“孝敬父母”被列入今年中招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相比去年而言,该方案增加了综合实践、明确优秀等级比例内容。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学5月15日前完成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刚出台的这份方案认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合格”是毕业的条件之一,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 该方案制定综合素质的量化操作中的具体实施细则。细则把每一个“关键表现”项分成A、B、C、D四个等次,并规定相应等级的得分,其中,A表示优秀,可得2分;B表示良好,可得1.5分;C表示合格,可得1分;D表示不合格,可得0.5分。若“关键表现”项分值是3分的,则A得3分;B得2分;C得1.5分;D得1分。 据悉,此次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以教师评价为主,学生自评、同学评价为辅。老师评价成员包括: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给评定对象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 老师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来源有:(1)学生的成长综合记录和日常表现;(2)学生的平时学习成绩,以及对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方面学习、表现情况考察的结果;(3)学生个性特长的表现;(4)参考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及家长评价。(来源:记者徐勋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