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自带酒水仍要掏开瓶费,顾客投诉“开瓶费”首获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0:37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徐海波 记者 邹伟)“中消协不是已多次曝光‘开瓶费’为‘霸王条款’吗?酒店凭什么还要收取我们160元的‘开瓶费’?”近日,市民顾女士来到鼓楼区消协,对南京某大酒店的行为提出质疑。经调解,酒店最终补偿顾女士200元餐券。据悉,投诉酒店收“开瓶费”并最终获得补偿的,顾女士在南京是第一位。顾女士称,3月8日晚,她和朋友们一道在某大酒店207房间用餐,自带了2瓶“五粮液”。临走结账时,服务小姐突然说,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既然顾女士自带了两瓶酒,那就要另收160元“开瓶费”(每瓶80元)。

  “我当时就对此提出质疑,中消协和南京市消协不是已多次曝光‘开瓶费’为‘霸王条款’吗?”顾女士说,但服务小姐答复,她们要是不收的话,酒店就要扣她们100元。顾女士不愿意为难服务小姐,便先把“开瓶费”付了,事后才投诉到鼓楼区消协,要求酒店退还“开瓶费”。

  鼓楼区消协受理调查后认为,顾女士反映情况属实。酒店的规定是一种“霸王条款”,侵害了顾女士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顾女士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全部“开瓶费”。

  对此,酒店有关人士解释称,收“开瓶费”是餐饮业“行规”,许多大酒店都这样做。不过,酒店同时表示,为妥善解决此事,他们愿意主动找顾女士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酒店送给顾女士200元餐券作为补偿。(《对“霸王条款”动刀为何难》见B2版)

  (编辑 田木)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