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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部分“地主”公开卖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0:37 南京报业网

  【南京报业网报道】南京国土部门近日发布公告对全市闲置土地展开清查,要求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在4月10日前如实申报,并鼓励市民举报“抛荒”地块。随着闲置土地的“大限”将至,一些手上有地却又无力开发的企业开始坐不住了,从以往私下兜售地块转向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开叫卖。

  昨天,网上贴出了一条南京主城区的住宅项目转让信息。该项目“位于白下区太平南路以西,南邻夫子庙、北靠新街口”,总建筑面积为2.2万平方米,根据规划将建一幢28层的高层建筑以及两幢7层的多层建筑。记者随后通过网上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该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人士表示,公司早在1995年就取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直到2001年才拿到了《土地使用权证》。目前该地块作为净地转让,地段上佳,周边学区较好,今后房价每平方米至少过万元,前景诱人。据悉,转让方目前手上还有好几个地块准备出手,如有开发公司愿意购买,转让方可以将一项目公司随同地块一起“打包”转让。无独有偶,昨天江宁一家公司也在报纸上打出了出售国有土地的广告。该地块位于江宁禄口开发区,面积为18.5亩,是一处工业用地,价格为每亩9.8万元,总价为181万元。记者从一些有购地实力的开发商那里了解到,最近到他们那里兜售的地块比较多,像长发地产自从3月3日通过公开挂牌拿地之后,平均每5天就有一“地主”找上门来兜售,其中就包括上面所列的这个白下区地块,此外还有一些城中项目以及江宁的一个别墅地块。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地主”之所以着急卖地,与国土部门准备清查闲置土地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根据规定,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将按照闲置时间的长短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一是土地闲置认定满一年以上未满二年的,将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也可申请由政府回购;其次是土地闲置认定满二年以上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后,延迟最长6个月动工开发。对闲置土地未作处理的单位,国土部门将不予办理其它地块或新申请用地的相关手续,甚至不得参加土地“招拍挂”竞买。在新政策的“紧箍咒”下,一些闲置地块的“地主”着急了,希望尽快找到下家,以免夜长梦多,最后地块被政府收回。据悉,目前南京市国土局已经接到了一些闲置地块的举报材料,等4月10日的“大限”到期后,该局将展开彻底的清查并拿出具体的处理意见。(马祚波陆艳)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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