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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服用毒品 两人殒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11 新文化报

  昨日,两人疑因吸毒赔上了命,记者就此采访了戒毒所所长自愿戒毒者可来去自由吸毒·死亡案例

  昨日2时许,一面部和手脚都泛着青紫色的男青年,被送到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急诊室,5时许,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该男子5日晚到长春市某娱乐中心的夜总会消费,深夜在KTV包房呆了一段时间后,到楼下浴池洗澡时突然昏厥。目前,警方正在联系该男子家人,并调查当时与他一起娱乐的同伴。据该男子的同伴透露,他服用了摇头丸。但是否因服用摇头丸中毒致命,需等待法医的鉴定结果。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的房医生讲,摇头丸是一种中枢神经兴奋剂,通过刺激中枢神经使人兴奋,有心脏病的人服食摇头丸将有生命危险。

  另外,昨日下午,长春市亚泰大街与桃源路交会处某高层住宅内,一30余岁的女子被发现猝死家中,该女子胳膊上布满针孔,死时身边还有针管。警方怀疑她是因吸食毒品过量导致死亡。吸毒·现身说法吸毒始于摇头丸

  正在长春市公安局戒毒所内强制戒毒的刘冰(化名)今年刚刚24岁,却有着近5年的吸毒史,吸食摇头丸1年多,吸食海洛因3年多。“我吸毒是从摇头丸开始的。”刘冰说,5年前,他几乎天天泡在迪厅或夜总会里,无意中沾上了摇头丸。“那种感觉特别兴奋,吃药40多分钟后就开始有感觉,听到音乐就想摇,疯狂到最后大汗淋漓,特别畅快。”因为迷恋这种兴奋的感觉,刘冰几乎每次到迪厅都吃摇头丸,持续了1年多,直至2001年,他在朋友的引诱下开始吸食海洛因。“如果没有摇头丸,也许我不会沾上海洛因。当时朋友们都说吸海洛因比吃摇头丸更舒服,我经不起诱惑,才沦为‘隐君子’。”据刘冰讲,吸毒5年来,他花在毒品上的钱大约有一百多万,所有家财都被他耗尽。吸毒·戒毒措施保证自愿戒毒者隐私

  长春市公安局戒毒所所长刘连众对记者分析说,吸毒者的担心有几种:第一,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被强制戒毒两次,即可劳动教养,吸毒者担心到戒毒所后被强制或被公安机关重新抓起来;第二,担心在戒毒所留下档案资料;第三,强制戒毒的人被关在封闭的室内,限制自由。长春“染”毒者有上万人

  “自愿戒毒者可以来去自由。”刘所长告诉记者,前不久该所在调查中发现,长春市吸食、接触过毒品的有上万人,这些隐君子常常是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自愿到戒毒所的人几乎没有。“也有自愿戒毒的人,但出于种种顾忌,他们不敢自己迈进戒毒所门槛。”

  为打消想戒毒者的种种顾虑,长春市公安局戒毒所近日还向自愿戒毒者承诺:保守自愿戒毒者个人隐私;自愿戒毒者可自由来去,有工作的戒毒者只要每天到戒毒所服药(大约30分钟左右),不耽误其正常工作;自愿戒毒者在戒毒期间和戒毒一个月内,可免受公安机关处罚。一大学教授曾化名戒毒

  刘所长说,前不久,一位大学教授曾主动到戒毒所,他是3年前不经意间染上毒瘾的,此后曾试图在家里戒过两次,都失败了。此次,他主动来戒毒,戒毒所用假名为其进行登记,考虑到他的工作,允许他来去自由,只要每天到戒毒所一次,接受医生的心理治疗和服药,大约1小时即可。15天后,他基本脱离了生理毒瘾。

  据戒毒所副所长吴军讲,通常戒毒后的12天至15天,吸毒者可基本脱毒,再过半个月,吸毒者不正常的精神症状会消失,之后可能出现焦虑、烦躁等情绪,除服药外,戒毒所医生还将对其进行心理治疗和矫正,最后则要加强吸毒者的体能锻炼,整个戒毒周期大约3个月。本报记者顾然夏秋楠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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