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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子第不再受照顾 今年湖北省高招六大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13 武汉晚报

  ○提高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录取成绩○艺术联考合格分数线由省里统一划定○不将省级优秀学生作为加分投档和保送的对象,高校教职工子女不再享受特殊照顾政策○所有批次院校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所有科目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招生计划

  昨日,省教育厅透露,我省今年高招有六项重大变化。六大变化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规定。提高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录取成绩,专项测试未入围和在录取前未公示的考生不能作为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艺术特长生录取分数线为院校调档线下20分,但不低于院校同批次线,对于低于学校调档线下20分,但在批次线上的考生,其招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为第二批本科(二)分数线,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按第二批本科(二)分数线的60%执行,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15%。

  二、加强艺术专业联考,规范艺术专业招生管理。报考省内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除外)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基础课联考,联考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艺术联考合格分数线由省里统一划定,已经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上公布。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专业本科文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二)批次线的60%,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本科专业可适当低划线。

  三、从2005年起,我省不将省级优秀学生作为加分投档和保送的对象。高校教职工子女与其他考生一样按照志愿和分数参加投档录取,不享受特殊照顾政策。

  四、2005年我省所有批次院校全部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录取。近几年来,在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二)自主招生过程中,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考生准考证牟取利益,社会反响强烈,针对这一情况,今年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二)招生录取办法进行调整,改变以准考证为依据办理录取手续的自主招生办法,与其他批次院校一样,按考生统一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投档录取。

  学校在录取期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办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作废。第三批本科(一)中省属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和我省的民办高校可在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投档录取。

  五、继续推进计算机网上评卷和网上填报志愿试点。2005年普通高考所有科目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在2004年宜昌市部分中学网上填报志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宜昌市全面开展网上填报志愿试点工作。

  六、除少数部委属高校(如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十项不变

  省教育厅透露,我省今年高招在10个方面继续维持2004年的政策规定不变: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考分省命题规定,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由我省自主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参加普通高考英语科目考试的考生都要参加英语听力测试,听力测试方法与2004年相同,成绩按满分的20%即30分计入外语科目总分。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三不政策:即凡按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或经征求意见后本人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或换录到其他院校;招生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坚决执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的制度。招生录取期间,所有未完成计划面向全体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实行省、市(县)招办、高校三位一体的咨询接待办法,集中公布各级招办和高校咨询接待地点和联络方式,省招办和有条件的高校继续做好网上答疑工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考生对招生考试信息的知情权。军校招生录取坚持三不规定,即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录取分数线下的考生;录取批次基本维持2004年格局,录取批次划分为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其中第二、三、四批分两个时间段录取;第一、二、三、四批录取院校(专业)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后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1日。提前批在高考后估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0日至14日;各批次志愿结构基本保持不变,设一个第一志愿,多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派人进驻省招办招生录取现场;多渠道公布考生录取信息,在录取过程中继续公布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七种状态和高校的退档理由。录取批次时间安排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二、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从7月12日,按以上批次依次开展录取工作,8月25日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艺术本科专业分三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与提前批本科同步;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与第一批本科同步;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与第二批本科同步。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第二批本科(一)为办在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二)为办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一般本科院校和新组建的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和“双特色”统考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三批本科(一)和第三批本科(二)。第三批(一)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不含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第三批本科(二)为我省办在市州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等高职高专,艺术和体育类的高职高专,部分航海类的高职高专,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高职专业。录取时间在第三批本科(二)录取之后、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之前。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高职高专(一)为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高专(二)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省电大普通班,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统考生”)的高职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在该院校同批次录取。

  (文 / 记者 屈建成 通讯员 梁炜)(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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