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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让北京一法律草案搁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1:3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4月6日电

  2004年3月1日就开始上网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草案)》,今年反而被纳入200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换言之,本该去年就提交讨论通过的该《办法》要暂时搁下,等待重新调研起草。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法制办了解到的。

  这一立法计划搁浅的原因是在征集意见的过程中,质疑的声音远盖过赞成的声音。负责协调起草这一政府规章的市法制办三处张岩处长承认,这在北京市的立法史上还是首次。

  据张岩介绍,该《办法》的立法动议,起因于2003年非典期间清理整顿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的成功行动。当时,为了把防治非典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防止疫情出现反弹,北京市下发多个通知,要求全力做好流动人口、返京人员的非典防控工作,加强全市出租房屋和普通楼房地下室管理。

  “正是这些管理措施及时出台和严格实施,对防治非典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此,非典过后,北京市有关部门提出了《租赁管理办法》的立法建议。”张处长说。

  但是,令起草者始料未及的是,该《办法》草案在北京市法制办网站公布后,光网上提意见的人就多达246人次,其中多数是反对和质疑,主要是针对草案中关于登记备案、治安责任、指导租金的规定。

  对草案中出租房屋者要在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定。有人提出,“出租房屋是公民处理私有财产的一项基本权利,地方法规无权要求备案。”

  对出租人要承担治安责任的条款,反对的呼声更强烈。一位署名yuyang的网友提出:“维护社会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不应转嫁给本应受保护的百姓。”

  对“房屋的租金由租赁当事人参照房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协商确定”的规定,署名于女士的网友认为:“房屋租金应由双方自行商定,它受《民法》和《合同法》保护和调整,房屋管理部门根据什么法律要求当事人参照它的指导租金?”

  张岩处长说,市法制办也分析了这一草案引起强烈反弹的原因。她说,有关部门是想通过这一《租赁管理办法》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活跃北京的房屋租赁市场。这一市场的活跃直接关系到房价平稳。二是通过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但是从公众的反映来看,一部法规里,不能同时解决这两个问题。

  北京市法制办周继东主任说,市法制办经过分析和研究,也认识到,这一法规草案的确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因此现在已将这一草案提交有关部门修改。此外,法制办也将进行专题调研,确保这一法规的出台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记者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北京市法制办通过机关网站共公布了包括《租赁管理办法》等16项草案,共有2967人次通过电子网络对这些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了意见。其中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草案)的反映意见最多,有2003人次提了意见。

  周继东主任认为,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增强了行政立法工作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促进了行政立法工作质量的提高。他表示,今年市法制办将逐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作者:记者 万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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