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人情债绊倒原省农科院计财处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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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3:03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陈玲通讯员龚明)为还他人一个人情,将单位30万元挪用,借给对方。昨日,洪山区法院判处原省农科院计财处副处长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1997年,李某通过他人认识了贾某。一次,李请贾某帮一个熟人安排一个工作,贾某很快将其熟人安排在自己公司工作。1998年10月,贾某向李某借钱。李某将本单位30万元人民币存款从银行取出后,以个人名义借给了贾某。虽然贾某后来连本带利还清了这笔钱,但为了应付检查,李某伪造了一份转存的假定期存单入账。(来源: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