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电梯黑洞“咬”瘫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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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4:4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黄珊通讯员杜晓辉王静)16岁少年小王闯进违章建筑的电梯内,遭遇黑洞摔成二级伤残。尽管经法院判决他可以获赔11万余元,却因一方责任人破产、一方责任人下落不明,案子执行不下去。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法院获悉,在执行法官多方奔走和努力下,如今的小王终于拿到了一方责任人的55642元的赔偿。 莽闯电梯少年摔成截瘫 2001年,刚满16岁的少年小王从四川来到中山市索科电器有限公司(下称索科公司)打工,住该公司宿舍六楼。当年12月1日凌晨,小王与两同事吴某、邱某外出喝酒回来,坐在六楼楼梯间闲聊。期间吴某独自起身离开,钻进楼梯转弯处防盗网的缺口,爬上七楼。稍后不久,小王与邱某也从缺口爬了出去。 当小王摸黑找到七楼电梯口位置时,一脚踏空,摔到了一楼电梯通道底,这才发现先行一步的吴某早已失足摔在这里,而自己恰恰落在已经气绝的同事身上!仍在七楼摸黑寻找的邱某听到小王的大声呼救,立即报警。 警方到场后,检查证实吴某已身亡,小王经医院诊断为脊椎骨折,已完全截瘫,属二级伤残。事后经有关部门检查发现,事发楼房是索科公司向中山市沙溪镇某村经济联合社(下称经联社)租的、未经审批报建的违章建筑。该楼一至七层原设计安装电梯的位置一直空着,没装电梯,形成了一条竖直通道,六层以下电梯口位置已砌墙封死,七楼却空着没有封,也没装灯照明。从六楼上七楼的楼梯转弯处本安装了拉栅铁门,并已上锁,其他空处已用防盗网封死,以防有人进入出意外。但不知何时,防盗网被撬开了一处缺口,于是这小小的缺口便成了死亡缺口。 诉讼获赔执行陷入窘境 在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小王向法院起诉要求索科公司和经联社赔偿。去年12月,中山市中院对这宗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由经联社与索科公司各负担赔偿总额的20%,即55642元。今年2月1日,小王向中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中山法院在执行中发现,索科公司因经营不善,早已破产。因这家公司欠了一屁股债,该司所有财产已于去年4月被拍卖且分配完毕,根本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另一被告经联社则已人去楼空。小王案的执行陷入了困境。 法官奔走5万执行款到手 为了让病榻上的小王尽早拿到应得的执行款,执行法官多方奔走,四处打听经联社的新地址。在当地村委配合下,法官终于找到了现已搬家的经联社。日前,病榻上的小王从该社手中拿到了5万多元赔偿金。(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