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大胆”司机被判4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01:26 法制晚报

  无证、酒后、撞死行人后逃逸———

  本报讯从被害人的肚子碾过去,车子还颠了一下,仍然坚称不知道自己撞了人。昨天,海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英辉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26万余元。

  2004年8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英辉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超载的福田农用车,在航天桥附近将一辆自行车撞翻,并从自行车车主的肚子上碾过去,被害人刘锦贤因为失血过多死亡。

  据开车追上李英辉的出租车司机赵某称,当时问他:“你车轧人了,你还跑?”李英辉的回答是:“我倒回去行吗?”法院认为李英辉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作者:杨京瑞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健力宝事件
2005中超联赛揭幕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最新汽车电子杂志
漫画版《红楼梦》
安徒生诞辰200周年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