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升值”不能随便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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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06:1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上海4月7日讯 记者励漪报道:房地产咨询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中介房产业务、发布承诺“房产升值”、“投资回报”广告等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今天,上海市工商局发布信息说,近期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 目前,上海约有1000多家房地产咨询企业打“擦边球”从事房产中介业务。对此,上海市工商局重申,房地产咨询企业不得从事中介房产业务。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在房地产咨询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其营业范围一栏也将注明“不包括房产中介”的字样。 对于存在以下问题的房地产广告,上海工商部门将予以重点查处:对房地产性质、价格、地理位置等虚假表述的;发布“房产抵押贷款”、“按揭房再贷款”内容的;无预售或现售资格即发布预售和现售广告的;有进行融资或变相融资内容的;承诺“房产升值”、“投资回报”内容的;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的。 《华东新闻》 (2005年04月08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