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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名买官者大多轻罚 行贿者太多导致法不责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02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近日,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在京进入审判程序,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正厅级)马德即将接受判决。此前,有关马德案的报道均称:当地265名官员被牵涉其中,且大都是处级以上干部。绥化当地对这一震惊全国的事件是怎样处理的?日前,记者赴绥化采访。

  “抓大放小”5万元以下不追究

  马德案刚曝光时,有媒体曾报道,由于涉案干部多,纪检监察部门遇到了难题,如果全部追究,相关市县、部门的正常运行将受到影响。因此,绥化市纪检委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贯彻抓大放小、重在整改,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和策略”,而抓大放小的具体办法就是:受贿、行贿5万元以下的干部不予追究。

  “有来头”干部享受10万元底线

  绥化市法院一法官告诉记者:“外界所说的‘抓大放小’,5万元底线只是针对一般干部的,‘有来头的’干部则享受10万元底线待遇。2003年3月,绥化市召集副处级以上干部开会,要求涉案干部主动交代,10万元以下免予刑事处罚。”3月27日,与马德为邻的一名退休纪检干部告诉记者:“涉案的265名干部,除少数‘影响恶劣的’,大都得到了从轻处理,严重一些的免职,其次是降级、记过、警告和单独谈话。目前,受处分的市直机关干部只有4人。”

  行贿4.5万人大副主任照当

  在采访中,原绥化市某区委干部的名字被屡屡提起,此人也牵涉在马德案中,但现在已升任为局级干部。此外,一名曾向马德行贿数万元的原绥化某县官员,目前已调任某市任重要职务。在3月22日的庭审中,马德对收受绥棱县县长李刚人民币32万元、美元1万元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但牵涉在“李刚案”中,曾行贿4.5万元的耿某不但早在2002年就顺利担任该县政法委副书记一职,如今还是县人大的副主任。

  专家:不能“法不责众”

  绥化市有关部门处理马德案涉案干部的办法在法律界引起了广泛争议。7日,长期致力于反腐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刘斌教授表示,按刑法规定,行贿受贿、贪污5000元就可立案,10万元以上就可判处死刑。如果对5万元以下案件不追究,显然已经违背了法律,绝不能因为犯罪人数多而“一放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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