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施工先交风险抵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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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0:29 燕赵晚报 |
缴纳标准按施工企业主项资质等级确定最高30万元最低10万元 本报讯今后,凡是在石市从事施工活动的建筑企业,必须缴纳一定标准的风险抵押金。日前,为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市建设局、市安监局联合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提出,今后,所有在省会行政区内从事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外地进石施工企业),新开工程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查验市区内工程的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缴纳凭证,由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查验本辖区工程的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缴纳凭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企业对事故处理拒不投入或投入不足时,该企业缴纳的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调查处理和善后赔付所需资金。 据了解,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按施工企业主项资质等级确定: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一级30万元,二级20万元,三级1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一级20万元,二级、三级10万元;劳务分包企业10万元。根据办法要求,施工企业根据资质等级用现金、转账支票、汇款等形式到银行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全额。施工企业主项资质等级发生变化时,按照新的资质等级重新核定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办理风险抵押金变更手续。本地注册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歇业的,外地进石施工企业撤出石家庄市的,退还风险抵押金本金。 高风险企业必须推行工伤保险本报讯(记者袁媛)为进一步保障高风险企业的安全生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市社保局和安监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高风险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这是昨日记者从全市养老工伤保险工作会上获悉的。连续发生安全事故受处罚本报讯(记者冯月静)石家庄市环路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连续发生两起管沟土方施工坍塌四级安全事故,日前受到暂停投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