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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虚报亏损最高罚款五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1:4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 通讯员高涛)昨天,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虚报亏损数额将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介绍,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申报的亏损数额大于按税收规定计算出的亏损数额为虚报亏损。企业在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故意虚报亏损,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为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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