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廉政分”不及格 “一把手”要调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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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4:00 人民网 |
人民网深圳4月8日电记者胡谋报道:“财务重大开支经班子集体讨论,2分”、“办事公道廉洁自律,没有有效投诉,10分”……日前,深圳市罗湖区纪委出台了《罗湖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以量化的形式对全区所有正处级以上单位的“一把手”进行廉政考核,一旦“廉政分”不及格,一把手将被调离原岗位。 《办法》将干部廉正考核的内容分为10项,合计100分,包括“机构完善领导落实”、“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廉政教育效果明显”、“责任追究处理恰当”等方面。考核于每年年底进行,结果被划分为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办法》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在全区通报,作为各单位“一把手”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各党(工)委机关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发生有违法违纪案件,区直正处以上单位发生有违法违纪案件的,取消该单位一把手评优评先资格;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取消该单位一把手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查处;考核不称职的,则调离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