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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发展要遵循经济规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4:30 扬子晚报

  抑止房价,已成为时下热得发烫的话题。3月16日,央行提高房贷利率,房价并没有应声而落。房贷新政,只像是在一盆开水中投了一个小冰块,溅起的“涟漪”让人对这个市场更看不清楚。来自各层面的争论也愈加激烈。抑止房价,怎么成为让人更看不懂的“谜团”?本报记者再访对房地产经济有颇深研究的著名经济学家、省社科院院长宋林飞教授。 调控是因为房市风险增加了

  记者:央行提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挤压房价泡沫,好事并没叫座。不仅遭到一些个人购房者的谴责,这种抑止需求方的调控方式,也遭到专家的质疑,国家税务总局官员关于启动房地产交易税的风刚刚放出,又引来一些责难声,甚至有专家认为,控制房地产业的投资和控制房价,不应是中国房地产业的调控方向。怎样看待对房地产业的调控?

  宋林飞:调控是因为房市风险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三大块:基础设施、技改投入和房地产。现在房地产是最热的。在世界经济中,房地产业是高风险产业,回报高,风险也高。最近中央有关部门做了一项调查,整个房地产业的利润率达到30%40%,是全国行业平均利润率的5倍。

  利润高带来两个问题,一是房地产风险转化为银行风险。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从房地产开始的。现在房市正在出现和股市一样的风险,是必须防止的。去年,全国房贷比上一年增加了9倍,数额太大了!以前中央提出要关注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房地产几大行业的发展,我们更多地只关注了前两个行业,现在看来,房地产拉动了前面几个产业投资过热。

  二是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货币化补偿初期,房价是人均收入的4倍,那时,货币化补偿可以买到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货币化补偿就买不到60平方米的房子了。房价在市场经济中是逐步上涨,现在的问题是,房价的上涨远远高于工资的增长,房价一年的上涨幅度就相当于普通市民八年、十年的工资增长,这是很危险的,居民消费都是“买涨不买跌”,房子卖不掉时怎么办?房地产风险进一步积累,将增大银行风险。 “名义锚”对各方利益影响不大

  记者:现在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情况有点类似上世纪90年代初的“股疯”,当时大部分人不相信股市会跌,现在许多人不相信或不愿意相信房地产存在泡沫。央行提高房贷利率后,相反喊涨声大于喊跌声,争论也更为激烈。房市,成了让人看不透的“谜团”。

  宋林飞:此次央行新政实际只是个“名义锚”,“锚”并没有下到河底,只是给人一个信号。采用货币政策来调控是有办法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息、贷款利率提高以及提高再贷款利率等都是手段。近年,央行两次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只调高了1.5个百分点。并不如1999年扩大信贷时,从13下降到6效果显然;近几个月,两次调整存贷息差,都是“名义锚”。只是心理上有一定影响,利益上影响不大。

  另外,房地产本身利润空间太大,并不“伤筋动骨”。但作为温和调控来讲,是有道理的。这个“手”和方法要频繁使用。美国从去年6月起已连续加了7次息,从1%上升到2.75%。

  对房价的调控还需要行政手段。房市与股市不同,股市跌是信誉缩水,房地产跌是真正的财富缩水。 房地产业不能只是短暂的繁荣

  记者: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开发商的说法是,地价的上涨拉动了房价的快速上涨。近日,国家四部委对全国32个大城市的联合调查表明,地价只占整个房价比重的23%,上海只占16.17%,广州是11.4%。剥开了谎言画皮的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市场失灵。

  宋林飞:现在有一种误解:房价越高,地方经济越繁荣,这是短期化的表现。房地产市场不能短期繁荣。从一个城市的财税收入来看,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大。上海房地产税收就占到整个财政收入30%。任何一个城市都不希望它的房地产业大起大落,这是与一个城市和百姓的利益都在里面有关。

  希望它长期发展,就要看到繁荣背后已经隐藏的问题。现在各地政府看重的是两个东西:GDP和税源。GDP是名,税源是利。这也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中的两个障碍。这个“名”、“利”不是开发商创造的,投资者只创造了中间环节,“名”和“利”最终是消费者创造的。明了这一点就好解决问题了。对投资者和消费者就能一碗水端平。

  开发商应该赚钱,但赚得太多,就会导致利益失衡。我去年就呼吁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首先挤压暴利。以前有一项规定,普通商品房利润率为8%,但现在达到了30%-40%。从开发商来讲,35%是自有资金,30%-40%的利润率,就是自有资金100%-200%的利润率。暴利使房价居高不下,投资热难降。国外是老百姓买了房出租,我们一些人是买了房等在那里涨价,不出租。

  对这个问题政府要管。稳定物价是政府四大职能之一。现在房地产业的暴利要老百姓买单怎么行呢?怎么管?一是调整土地供求关系。对中低价房的土地供应结构适当作些调整,闲置的土地收回来。现在处罚一点钱,没有作用。利润那么大,拔根汗毛他哪里痛?从国际上看,对于闲置土地,有的国家是主张收回,有的国家是改建公共场所。

  二是从需求上限制。对自住房的需求,拆迁力度不要太大。但不能不搞拆迁,不搞拆迁城市不能发展;对投机性的购房,要严格抑制。

  三是加强成本核算,限制暴利。房地产业利润可以高一点,但不能超过平均利润率的2倍以上。其实,真正的成本也就三大块: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和盈利及其他。土地成本是硬的;土建成本也是硬的,每平方米也就是500600元。现在不少开发商把个人支出都计入成本。

  对于市场的监管,物价部门在房地产价格确定上“缺位”了。暴利怎能不管?不能让开发商搞价格同盟、搞垄断经营。 作者:汪晓霞曹介森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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