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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属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4:33 兰州晨报

  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的林磊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每时每刻都会与个人信息打交道,求职,交水电费、电话费等都会在无意中泄露个人信息。名片、简历所载信息虽然是人们准备公布出去的,但是是有针对性的,这样未经授权披露他人信息构成了对客户的侵权。他表示,现行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只有《民法通则》中保护名誉权的一部分,还没有隐私权这个概念,而且受害人想以名誉权受侵害要求赔偿,往往很难搜集证据。

  他说,国家已启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估计不久,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侵权问题会得到遏制。本报记者罗社宏李林娜(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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