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预案抗四级干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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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4:3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福建省抗旱工作预案昨日出台。预案根据综合指标,将我省干旱分为轻旱、中旱、重旱、特旱四级,分别制定应对措施。 预案规定,省防汛办要及时发布旱情旱灾消息。旱情旱灾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蓄水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用水、水力发电、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省水利厅提供抗旱技术指导,推行节水灌溉和节水耕作技术。省建设厅部署指导各城市供水部门加强水厂调度和管网维护,按用水序位,优先保证生活供水,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提倡中水回用、雨洪利用。省环保局加强对排污企业及排污口的监督管理,防止引发水体污染事故,保证抗旱用水水质。 预案规定,重旱期间,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召开抗旱会商会或抗旱紧急会议,发出抗旱工作紧急通知,做好抗旱骨干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组织开展打井、淘深井、挖泉、筑坝、建蓄水池等应急性抗旱措施,组织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根据旱情的发展,宣布全省进入紧急抗旱期。向国家申请特大抗旱经费,请求省政府安排必要的抗旱资金,重点支持受旱严重地区的抗旱减灾工作。省水利厅要部署指导各级水利部门加强水资源统一调配,调整农业灌溉用水,确保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用水安全,维护灌区供水秩序,及时协调供需矛盾,防止重大水事纠纷事件。省建设厅应按缺水城市应急供水预案,保障城区居民正常生活用水。限制高耗水、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