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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来“保胃” 告别餐桌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5:51 海峡都市报

  把好源头关才能告别餐桌污染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通讯员丁南文/图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贸发局获悉,《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近日出台,为监管生鲜食品安全提供极具针对性的法律保证,这也将是我国首部以“生鲜食品”为名称的法规。

  即将出台的《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突出对流通环节的管理,这也是厦门市生鲜食品管理的难点和重点,因为周边以及外地药残超标蔬菜、水产品、肉品等有毒有害生鲜食品时有流入厦门市。

  《办法》规定,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原则,对食品实行检疫、检验合格证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除厦门市生产基地生产的具有检验合格证明的生鲜食品外,都必须强制进入生鲜食品批发市场交易,由批发市场对进场交易的每一批生鲜食品进行检验、把关。加强对生鲜食品的安全质量监管,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不得销售。《办法》还力求强化“从源头治理入手”,对生鲜食品的生产和初加工环节建立基地规划、环境监测、安全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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