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注入超强"磁力" 浦东现代服务业"大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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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6:02 东方网 |
东方网4月8日消息:浦东新区在昨天召开的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上,决定出台一系列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最新财政扶持政策,以更好地招商引资。会上,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还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百联集团、锦江集团、上海海关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总部经济 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个人所得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三年内给予100%补贴,其后三年给予50%补贴。 对新引进的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对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大企业(集团)总部在新区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相应补贴。 金融业 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给予1500万元一次性补贴,地区总部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相关高层管理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在新区以招投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造自用办公楼的,给予一定补贴。 对新引进的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在新区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相应补贴。 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实现的营业收入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设立“专项教育基金”,用于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就学。 物流业 对外高桥保税区、浦东空港等新区建设的物流园区内新引进的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其实现的增加值、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两年内给予100%补贴,其后两年给予50%补贴。 对新引进的仓储类物流企业、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从事货物运输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以及从事第三方物流投资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相关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仓储企业发生的运输、仓储专用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在限额内给予一定补贴。 信息服务业 对新引进的经认定的专业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网络运营服务、增值服务和软件服务企业以及自主开发网络游戏软件产品的企业,其实现的相关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对新引进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从事信息技术产业化投资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商贸服务业 对新引进的大型商贸服务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以及符合新区商业规划与业态导向的商业零售及服务企业,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对新引进的国际知名品牌总经销(代理)商,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并择优提供贷款担保支持。 对新办的投资规模大、功能效应好的专业要素市场,其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会展旅游业 对新引进的大型专业会展公司及会展服务公司以及国际国内知名大型专业旅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对连续在新区举办三次以上具有国际影响力和规模的品牌展会给予一次性补贴。 中介服务业 对新引进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在新区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相应补贴。 对新引进的专业培训机构、大型融资租赁企业以及国家级和市级行业协会给予相应补贴。 鼓励重点楼宇业主整合资源,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文化传媒业 对新引进的新闻出版类企业、从事政府扶持的文化经营活动的企业、大型专业广告公司,相关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对新引进的“原创设计工作室”在新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在规定建筑面积内给予一定年限补贴。 作者:鲁雁南;陈炜 (来源:新民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