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阳烟草稽查支队队长帮助罪犯逃避处罚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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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6:10 新华网 |
新华网贵阳4月8日电(记者何云江)贵阳市烟草专卖局一稽查干部收受贿赂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日前被贵阳市中级法院终审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现年32岁的李剑原系贵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兼稽查支队队长。去年4月10日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被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4月30日,贵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参与贵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案件处联合办案。在对一起特大烟草非法经营案进行侦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闫红军(批捕在逃)通过李艺(另案处理)找到了李剑,许诺给50万元请其帮忙。随后,李剑在参与查办案件过程中,为犯罪分子亲朋透露案情并指使串供、翻供,企图使犯罪嫌疑人闫红军逃避处罚。 2000年底,贵阳市烟草专卖局将查获的非法经营的烟草存放于李艺的公司仓库。2003年底,李剑帮忙将仓储费支付给李艺。李艺得钱后分两次将2万元和6000元送给李剑。李剑得款后用于个人房屋装修。案发后李剑已退交赃款人民币2.6万元。 去年4月19日,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对贵阳市烟草专卖局沙坡路10号办公楼5楼李剑的寝室搜查时,还查获其藏匿的手枪子弹84发,猎枪子弹21发。法院以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