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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以偷情报复花心老公 事情曝光遭丈夫性虐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16:36 东方网

  东方网4月8日消息:据南京日报报道,事业有成,当董事长的丈夫开始“花心”,当总经理的妻子为报复就找情人“回击”,结果遭到了丈夫的“性虐待”。

  ——丈夫发财后心“花”了

  今年31岁的吕晓苇(化名)家住南京市玄武区。1993年8月,她应聘到一家营销公司任部门主管。一个月后,她与同事陈军豪(化名)恋爱。次年春,两人辞职,注册成立一家策划公司,陈任董事长,吕任总经理。

  通过两年打拼,公司积累下数百万元资产。有了资本后,两人结婚。孩子出生不久,陈开始放弃对公司的管理。打麻将、泡舞厅、洗桑拿……经常夜不归宿。陈后来竟在外玩起了女人,而且还跟吕谈感受,并说吕已没有“吸引力”了。

  ——妻子“越轨”被逼写下5份“保证”

  很快,吕晓苇的家事被其手下秦逸民(化名)知道。秦除了主动帮吕承担起公司管理外,还经常陪吕“聊天”。不久,两人有了越轨行为。

  吕的心情突然“变好”让陈很奇怪。为探个究竟,他除花钱请人跟踪吕外,还突然“收缴”了吕的两部手机。手机上果然留有吕和秦“传情”的信息。既然丈夫察觉了她的事,吕再一次提出离婚。可话一出口,就遭到陈一顿毒打。

  吕后来在诉状中说,事发第二天,陈又买来各种性虐待器具,让她夜夜不得“安身”。折磨累了,他又一次次逼吕写“证明”和“保证”。“证明”自己有“越轨”行为,“保证”不再与秦发生不正当关系。一旦离婚,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去年8月,吕被逼写下第5份“保证”后,还被陈开除总经理职务,赶出家门。

  ——妻子诉请离婚告丈夫

  吕说,陈之后仍嫌不解恨,又多次花钱请“道上”朋友,对吕跟踪恐吓,不准她与任何男人接触。今年初,吕带着“恐吓”证据,将陈告上南京市某区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陈书面答辩称,作为“成功”男人,在外面有一些风流事很“正常”。作为妻子,吕应识“大体”,顾“大局”,而不是用“越轨”来报复。吕“越轨”后深感对不起丈夫,写下5份“证明”、“保证”,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法院应驳回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据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选稿:彭蠡 作者:留春 陆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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