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露的“红颜广告”就是“祸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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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0:05 红网 |
近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某服装市场西墙外悬挂了一幅“蝶安娜”牌内衣广告牌,广告牌高约3米,画面上是身着“蝶安娜”牌内衣的两名俊男靓女。其中裹住女模特胸部的内衣几乎完全透明,此广告被路人认为“有伤风化”。(《京华时报》4月8日)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想起了发生在去年的一则趣闻:南京机场高速公路距市区1公里旁的护网外,竖立了一块高约10米、面积约15平方米,画有12名“三点式”美女的硕大广告牌,仅1个多月,就先后有2辆途经该路段的汽车“无缘无故”地发生车祸。据观察,好多车经过此地时车身都会打晃打飘,据推测,大约是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受广告牌美女的诱惑,侧目斜视而分心造成的,那两起车祸的发生恐怕也与此不无关系。后来,有关部门拆除了该广告。 咱们中国自来就有“红颜祸水”的说法,这当然是偏见,但从上文中的情况看来,这种“红颜”广告的确是给尚未达到柳下惠之境界的男驾驶员们带来了“祸水”。至于北京街道上的这个广告牌,更是令许多市民感到别扭,如一位张姓女士说:“我每次带孩子路过,都会担心他受到不良影响!” 树立在城市街道上的广告牌,一般说来,由于不像矗立在野外的巨型广告牌那样醒目,其“红颜”们诱惑的力度尚不够大,也就不至于带来类似高速公路上的直接“祸水”,但它的创制意图,却不能否认“祸水”的视觉效果,这就是“红颜”广告本身所产生的低俗社会影响。 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的形成,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因此,一种成熟的公共审美趋向,应该是健康积极的,而不是有意无意的诲淫诲盗。即使是千方百计吸引人注意的广告,也不能毫不掩饰地突破这一底线,在大多数情况下,还应考虑到社会各个年龄层次的审美趋向和承受能力。譬如像这种过于暴露的“红颜”广告,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来说,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有关方面应该有点“少年不宜”的预防意识才是,而不是毫不遮掩的对全社会“开放”,其中道理,无须多言。(稿源:红网)(作者:李先梓)(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