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部门给自己戴上“紧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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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1:1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电力调度“十项措施” 服务行为“十个不准” 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殷勇报道:电力调度如何体现“公开、公正、公平”?4月8日,记者从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暨供电优质服务电视电话会议江西分会场了解到:为实现上述“三公”调度的原则,省电力公司将在系统内全面落实国网公司提出的“十项措施”。同时,严格执行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切实履行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进一步提高我省供电服务水平。据了解,“十项措施”的具体内容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遵守《电力监管条例》,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三公”调度工作情况;颁布《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规范“三公”调度管理;严格执行购售电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10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完善网厂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聘请“三公”调度监督员,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建立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将“三公”调度作为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严肃“三公”调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