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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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1:1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记者李江涛、刘洋)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8日表示,我国将实行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 管培俊是在8日召开的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做如上表述的。他说,从国际惯例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考虑,应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一定年限,如3年或5年之后,重新审核认定教师资格。我们还将实行教师资格临时证书、有期限证书、终身证书的分类管理。 据了解,我国目前的教师资格没有有效期的时间限制,而现行法律也没有对教师资格的有效期做出规定,这导致教师资格事实上是终身制,从而妨碍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整体水平的提高。 本次中国首届教师资格制度国际学术研讨会是我国召开的第一次高级别、大规模的教师资格制度国际专题学术会议。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