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办案中体现“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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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4:5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山东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以提高司法能力为工作目标,在全局开展了“抓作风、学业务、办好案”为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 “抓作风”是指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围绕执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查摆和整改工作,强化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使全局执行作风有较大的转变和提高。“学业务”是指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注重在实践中加以运用,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2月23日,执行局组织执行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办好案”是指以提高执行案件的社会效果为目标,突出抓好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讲求执行方法和执行艺术,在执行工作中,要把案件的社会效果作为对案件的重要评价标志,通过召开执行经验交流会、执行案件大家评等各种活动,不断提高执行干警对社会效果的重视,力争多办案、办好案。 (杨相国 石慧昉) 《人民日报》 (2005年04月09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