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全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联系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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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5:5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深圳成全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联系点 我市纪检监察系统昨听专题报告会 【本报讯】(记者王湛通讯员申季轩)昨天下午,为了让我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实质,市纪委特别邀请中央纪委宣教室副主任、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实施意见起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本刚作专题学习报告。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已被列为全国惩防体系《实施纲要》贯彻落实工作12个联系点之一,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长李鸿忠日前批示,市委已决定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有关《实施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李本刚在会上指出,2002年深圳率先在全国推出了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反腐保廉预防工作一系列成果得到了中央纪委的肯定。在中央酝酿出台《实施纲要》过程中,深圳承担了相关课题,并派人参与制定《实施纲要》的具体内容。 就《实施纲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实施纲要》的基本框架和《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点等方面,李本刚作了一次系统的阐述和精彩讲解。 受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的委托,市纪委副书记廖成林就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并制定好我市的惩防体系《实施意见》,推动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出了具体两点意见。其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实施纲要》,把握《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自觉运用《实施纲要》指导我市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其二,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把中央《实施纲要》的各项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一个部门和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作者:记者王湛通讯员申季轩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