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导游不能带团到“黑店”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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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7:5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海口4月8日讯(记者陈正毅)“今后,凡是被工商局、质监局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以假乱真、用假冒伪劣商品诈骗游客钱财的购物店,或以同样手段诈骗游客的购物场所,不准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导游员带团前往购物、消费。”今天上午,省旅游局发出紧急通知,把一批购物点列入黑名单。 零负团费助长“黑店” 由于“零、负团费”在旅游业内较普遍存在,局部范围内还做不到彻底根治的情况下,旅游市场滋生出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违法、违规现象,如旅游购物高额回扣揽客,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等,在全省范围内程度不同的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地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海南旅游的良好形象,已成为海南旅游当前突出的问题之一。对此,社会各方面反映十分强烈。 不诚信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近期,省工商局和省质监局根据各自的行政职权,对以假乱真、用假冒伪劣商品诈骗游客钱财的购物店进行了专案调查,对三亚碧海珠宝商行(2005年3月16日三亚市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三亚华富翡翠中心(原海南鸿泰珠宝店)、海南万宁戴比尔思国际矿产珠宝有限公司(2004年12月万宁市工商局注销)、琼海市嘉积博海珠宝玉器商场、琼海市嘉积福金文化中心、琼海港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原海南鑫雅翡翠珠宝文化中心)等购物场所进行了查处。 省旅游局在通知中强调,从即日起,严禁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导游员带团前往以上购物店和以同样手段诈骗游客的购物场所进行购物、消费。此外,通知还指出,对于各行业协会依照行业自律公约和服务承诺查处的存在以假乱真、用假冒伪劣商品诈骗游客钱财行为和不诚信的旅游购物场所,在其整改期内,不准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导游员带团前往购物、消费。 从重查处顶风作案者 省旅游局强调,对本通知下发后,仍然顶风作案的旅行社和导游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导游证。导游员私自带团前往的要追究其直接责任,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对不注意维护企业声誉、不注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旅行社、导游员,除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外,同时列入海南不诚信旅游企业名单、不诚信旅游从业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作者:陈正毅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