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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官上任 先过任免流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8:4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吴晓玲)全省进一步深化干部选任工作改革专题会议昨(8)日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魏宏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云夏对《四川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作了解释说明,要求各地把《规程》作为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操作规程,确保把提名权交给群众。今后,曾为省管干部选任成功运用的“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将进一步推广到市、县两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

  不按流程选任视为失职

  《四川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以“干部任免工作流程”为主线,分为“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4个环节,并明确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以及各环节

  工作的必要程序和刚性要求。不按环节选任干部,将被视为失职。

  在民主推荐环节,除了采用我省首创的“两推一述”制度外,今后民主推荐情况可视工作需要或具体情况向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反馈。

  电子表决注意位置距离

  对讨论决定的环节,《规程》也提出具体要求,使用多媒体电子表决等方式实行票决时位置要有距离。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委托组织部审批的干部任用,由部务会讨论决定;属常委会审批的干部任用,部务会后须提交常委会讨论。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部门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应提交全委会表决。《规程》要求,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进行表决;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常委会讨论后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任前7天进行公示

  今年,省、市、县的干部上任前7天,发布进行任前公示。据介绍,公示时间一般规定为7-15天,我省规定为7天。公示期间没有反映和反映问题不实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干部提拔任用的,按规定程序依法提名、推荐或者直接任命,但不得提前结束公示。同时,对群众反映问题,要注意举报方式,不能让群众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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