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吨以上货车过路费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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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8:45 南方都市报 |
10吨以上货车过路费降低 降幅为二至三成,执行方案正在审批,10吨及以下车型不在适用范围 本报讯(记者石磊 通讯员黄建庭 楚楚)广东公路车辆通行费近日将降低二至三成!不过,此次降低适用车型只是10吨以上(不含10吨)货车。昨日,省交通厅透露,各有关收费站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执行时间将另行通知,有关执行方案须省政府通过后才能下发。 以此遏制超限超载车辆 记者昨日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近日下发了《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向各地公布了有关调整收费标准的方案。 省交通厅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调整是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目的是鼓励发展高效运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动道路运输结构调整,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发展。 这次调整结合我省现行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实际,在不改变我省现行收费车辆车型分类的前提下,制定了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实施方案,并报经省政府原则同意。 目前的收费结构不合理 此次调整限于第四、五类车型,即10吨至15吨(含15吨)的车辆和大于15吨车辆,通行费将降低二至三成。 据介绍,目前我国现有营运货车中,70%属于载重5吨以下的轻型车或中型车。这些车辆装载量小、运输效率低、单位运输成本高,原本不该是远途、大宗货物道路运输的主力。 但由于大小吨位车辆道路通行费的比价关系不协调,大型货车一次性交费额较多,占运输总成本的比重较大,严重制约了大吨位车辆经济优势的发挥,也导致了车辆“大吨小标”和超限超载运输日益严重。 这次对10吨以上货车降低通行费标准,意在通过调整大小吨位车辆的比价关系,促动运输业户和汽车生产企业加快车型结构的调整,同时也有利于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有关人士分析,今年以来,我国煤电油运都出现不同程度紧张,载重10吨以上的多轴大型货车装载量大、运输效率高,是国际上大力发展的高效运力。因此这次降低道路通行费,将使这类车辆的运输成本降低10%左右,将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扩大公路运能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