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为论文把关? 揭开导师署名第一作者的遮羞面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8:52 东方网

  东方网4月9日消息:华中科技大学电信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规定,“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做课题是由导师承接、导师指导,所写论文原则上导师应是第一作者。博士生发表文章,导师必须为第一作者”。一名博士生在给《中国青年报》的邮件中说:“博士生好不容易发表的论文,竟然被导师轻易窃取。长此下去,后果不堪。”对此,电信系党总支一位副书记解释说,这样做主要是让导师能够对自己学生发表的文章负责,对文章内容进行把关。此前系里曾经有一名硕士生为出国,论文大量抄袭别人,未经导师审查就发表了,最终引来官司,导师也被追究了责任。

  原来,导师之所以要在学生的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只是表示“该文已把关,我可以负文责”!但事实上,按论文署名的游戏规则,谁是“第一作者”,却远远不是一个“把关”、“负责”所能涵盖的。所谓第一作者,应该是论文或成果体系的主要完成者、执笔撰稿人、最主要的创新者和最大贡献者,决不应该是对论文把了关、定了调或者争来了研究课题、提供了项目经费的导师。论文作为个人化的写作,是一种打着个人创新思维烙印的创造性活动。这种活动自然离不了导师的指导,即课题是由导师拿来的,导师付出了思想和精力,提供了实验条件,以至在导师设定的框架下,做实验工作,包括导师支付论文发表的版面费用等。但这些远远不足以代替个体的创造性劳动。如果导师只是一般地泛泛地提出指导意见,论文或成果主体系由学生独立完成,那么导师也不宜成为署名作者,更不用说第一作者。

  事实上,导师就是导师,“传道、授业、解惑”是其神圣责任。既如此,就必须对自己的弟子负责。既要传授真知,提高弟子的创新能力,为其提供创造的平台(不能把弟子仅仅当成打工仔),又要传道育人,帮助把好学术道德的关口。这是分内责任。按各大学的管理体制,导师除了享有研究生导师这一崇高的学术荣誉和社会地位外,还会获得相应的酬金。即便不在学生的论文上署名第一作者,仍必须承担把关的责任,对学生的学术行为负责,不把关、不负责就是一种失职渎职。再说,通过署名第一作者就一定能强化导师的责任心,真正刹住学术剽窃抄袭歪风?似乎并不可靠。因为在当下的环境中,就发生过博导署名的论文弄虚作假的丑闻。可见,将导师署名第一作者解释为“把关”、“负责”,理由并不充分。

  我们不妨揭开这一遮羞的面纱。原来署名顺序、论文数量和质量,往往跟导师们的评奖、业绩以及晋升职务相联,也跟院系的政绩有关。用一位导师的话说,论文是导师个人、实验室、学校的考核标准。国家给课题、项目的时候,都是通过论文数量来看实力的。毕竟,在与同档次学校的竞争中,论文越多当然实力就越强了。而学生的流动性强,如果导师们不在论文上署名,所谓成果就流出校园了。于是,不仅院系公开出台了论文署名的“霸王条款”,甚至出现了一种怪诞的现象。“有些情况下,如果一个导师认为一篇文章对自己没什么用,他会把第一署名的权利让给实验室其他需要的老师,这就好比是实验室福利!”有了这样的校规校纪,再加上导师就是博士生的“学校家长”,得罪家长没有什么好处,结果学生们就将个人的学术成果拱手让了出去。表面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其实质是导师们利用学术权力肆意侵吞占有或者剽窃学生的劳动成果。曾参与起草中国第一部“学术宪章”——《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的杨玉圣教授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一种学术权力寻租行为。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在研究生的成果上强行署名的做法,是不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的“霸道条款”!属于典型的学术不端与学术腐败行为,也是公然违背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早在3年前,就曾有院士提出“强行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是当前科学工作违规行为的主要表现之一;“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也写进了有关学术规范,可有些高校将这种论文署名行为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除了学术浮躁、利令智昏外,颇有点儿学阀学霸的意味,值得警觉。

  选稿:小瑶 来源:科学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