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噪声防治条例”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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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30 扬子晚报 |
本报讯根据省政府今年的立法计划,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起草并向省政府报送了《江苏省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经省环保厅同意,决定公布该条例送审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组织和个人,可以将对《江苏省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的形式寄送、传真或者以电子邮件发送给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邮编:210024,传真:02583396457,电子邮箱:wlsh7634163.com(于丹丹 祖六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