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用谷时电价将上调 方案近期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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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09:30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部分地区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后,目前的谷电使用量已大大超过峰电用量,现行0.3元/度的谷时电价使电厂严重亏本,日前相关部门已就电价调价形成具体方案,其中民用电价格将在维持峰电价不变的同时,对谷电价作小幅上调。据悉该项方案将于近期出台。 记者了解到,我省自2003年在城市居民生活用电领域推行分时电价,也就是将每天的用电时间分成两段,夜间为用电“谷”段,白天为“峰”段,通过拉开夜间电价与白天电价的差距鼓励居民夜间用电。有统计数字表明目前全省按峰谷分时电价收取的电费达60亿元,其中按0.3元/度谷时电价收取的电费占了55%%,而眼下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煤电油运紧张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电煤价格依然高居不下,0.3元/度的电价与持续上涨的煤价严重不符。据了解,我省平均上网电价为0.345元/度,高于谷时电价。实施居民分时电价以后,电力部门亏损严重,每年少收入4亿元-5亿元。所以相关部门考虑将平均电价控制在0.5元/度以下的情况下,适当上调谷时电价。 据悉,本次谷时电价调整将不会对江苏电价总水平产生很大影响,对于没有实行分时电价的地区,居民用电将仍然按0.52元/度的价格收取。同时,由于峰时电价不作调整,因此即使谷时电价调整后居民电价平均水平也不会超过平均电价,在这个微调的范围内,谷时电价调整将不需召开价格听证会。(小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