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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强奸无恶不作 广东四会严打黑社会"龙兴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0: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肇庆四月八日电(黄耀辉陈永博李萍)广东四会今天举行打黑除恶宣判处理大会,十三名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被逮捕、三名被刑事拘留;犯抢劫、诈骗、贩卖毒品罪的三名罪犯被判刑;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强奸等罪行的十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逮捕和刑事拘留。

  据当地法官今日称,犯罪嫌疑人梁金国(男,二十七岁)伙同梁建文(男,二十二岁)、谭凯信(男,二十四岁)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二00四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梁金国因与龙某结怨,遂萌发杀害龙的念头。梁纠集梁建文、谭凯信协助其将龙杀死,并准备好“雷明灯”猎枪一支。

  二00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晚,谭凯信发现龙开的凌志小轿车停在当地“地茂”饭店对面,便打电话告知犯罪嫌疑人梁金国。当晚二十二时许,龙从“地茂”饭店出来,梁金国、梁建文一直尾随,并致龙头部中枪,在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两名路经此地的中学生被流弹击伤。

  当地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邓洪枢、黄向华等人的行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批准逮捕。经当地警方和检察院审查,自一九九九年以来,龙杰锋(男,二十七岁,广东省四会市人,于二00五年二月二十四日晚被枪杀死亡)先后纠集邓洪枢、黄向华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其为首的犯罪组织——“龙兴社”。

  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收取保护费等违法活动牟取暴利;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毁坏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此外,罪犯陈志永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千元人民币;罪犯冯圣燕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罪犯吴满钊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并对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强奸等罪行的十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逮捕和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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