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收藏一朝丢谁买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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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1: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记者何已摄影报道)今年2月4日,是江门市收藏研究会与中山市收藏家协会共同主办的“藏品联展”在新会景堂图书馆展览的最后一个晚上。可就在展会将结束时,展品中的包括南北宋全套古钱币、港币全套硬币以及现代的126国硬币等货币展览部分全部被盗,主办方称被盗物品价值约5万余元。丢失责任该谁来负?为此,江门市收藏研究会和图书馆争论不休。 收展前展品不翼而飞 江门市收藏研究会一位负责人说,为本次展览他们向新会图书馆缴纳了500元的场租费。2月5日本来要收展,可就在早上6时,他们接到了电话,说钱币展出部分的三个展位的展品全部不见了,折合价值约5万元。这位负责人称,虽然展览前没有和对方签订什么合同,但是对方收取了场租费就要负相应的责任。 残疾人收藏者梁文强,他的藏品———南北宋年间共153枚钱币全部丢失,市值约1万多元,更重要的是这些钱币是他花了15年的心血才收集起来的。 损失最大的是收藏者赵善军,他丢失了56枚1888年至1997年间香港发行的银币。价值约4万元。同样遭受损失的收藏者赵忠焕说,“我收藏的126国的126枚钱币一下子没有了,心里真是不好受,那些非洲、大洋洲的一些岛国的钱币很不容易找到。”他本准备要集齐世界上所有国家的钱币。 争论:500元是否算场租 对于被盗事情的发生,图书馆的袁馆长说,景堂图书馆的展览室一直走“公益路线”,很多展览是不收任何费用的。因此,图书馆经费紧张,就没考虑在展厅中安置摄像头等防盗设备。 展馆也在展览前将以前也有过小偷“光顾”及图书馆没有保安、也没有防盗设施等情况告知过对方。而收取的500元费用,绝对不是场租费,只能充作展览期间的照明等日常开支。 律师:场地方应负责任 来自广东省天高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则称图书馆肯定有责任,只要收取了对方的钱,场地方就要尽提供相应的安全保证。但负多大的责任就需要收藏协会提供举证。由于双方在举办的时候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什么展品转接藏品的手续,所以,收藏协会单方面说丢失了价值5万元的藏品是需要举证的,即丢失的藏品有哪些?这些藏品的市面价值是多少等。(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