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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药品回收"调查记者"钓"出了药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2:40 燕赵晚报

  舜网讯 :生活日报4月8日报道 记者 胡永庆 实习生海清亮近期在省城很多小区的马路上,出现了大量“高价回收中西药”的小广告,药源来自哪里?又流向了何方?有关人士称,在这些非法交易的背后,公费医疗、医疗保险存在的漏洞以及某些医院药品进出渠道的不规范,又一次被暴露出来。

  前天下午,记者按照小广告上的号码与药品回收者取得了联系,对方在电话里称,药品回收价一般是原药价格的一半,如果是国外进口药,回收的价格会适当提高,最近药品监督部门查得紧,他们收药也很谨慎。

  今天早上,记者以开办小诊所需购买一些药为由在天桥区某医院附近见到了药贩子李某。他向记者表示,他提供的药种类和数量都比较多,都是有质量保证的,因为他们在收药的时候都会注意生产日期,过期的药由于不好处理,现在没大有人收了。

  据李某说,他们回收到的药品主要是一些散药,这些散药大部分是由享受公费医疗的人提供的,他们看病开药几乎不花个人的钱,所以每次去医院不在乎开多少药,药品拿回家后,用不了扔掉很可惜,就拿到他们这里低价处理掉。他说,有些人甚至靠此牟利,专门开出药来卖,从中赚取差价。李某说,他之所以敢说货源比较稳定,主要是依靠这一部分公费医疗的人,尤其是一些中、高档的药,很容易就能搞到。

  李某提到,他们主要是负责定点收药,等药品达到一定数量,就被运到哈尔滨、沈阳等地,在那些城市不少医院的院长都是他们的固定客户,医院不仅能低价买到药品,还可以从药贩手中吃到一定比例的“回扣”,“总之是大家都赚钱”。

  李某说,一般情况下,他们按药品市场价的30%—50%收药,运到东北后,则按药价的80%出手,本地的诊所想要最低可以按75%出手,“一样的药,比正规批发部门便宜25%,很划得来,如果你要的药我没有,还可以从河北、山西等地给你调来”。

  今天下午,记者对姚家庄、北园大街等处的几家诊所进行调查,出于对药品质量的担心,所到的几处私人诊所都不敢买“二手药”,但有经营者暗示更为偏远的诊所可能会对这些药感兴趣。

  济南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说,街头回收药品的行为是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的,只有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进行销售,除此之外任何个人都没有私自经营药品的权利。他说,违法的事情仍然能够兴风作浪,说明我们许多方面的工作还不到位。

  卫生部门提供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应贯彻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原则,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医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开支范围、药品限量的规定和用药规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扩大开支范围造成浪费的,按本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而省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也规定,患者病愈出院一般不予带药,确需带药的,不得超过7天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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