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54载搬迁13次结婚证仍保存完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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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3:00 大华网 |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报道)昨天,市民方老伯向记者展示了他与老伴于1951年12月份结婚时的婚书。 今年已是76岁高龄的方老伯向记者介绍,他与今年也有74岁的老伴近日在清理家中旧杂物时,无意间在一个几十年来一直跟随他们的小木盒里找出了这份结婚证书。方老伯是潮安人,十七、八岁时即“行船”往返于潮安、揭阳和南澳等地,期间认识了一名揭阳女子,并于1951年12月4日到当时的揭阳县榕城市人民政府开了一份结婚证,之后一家人曾先后在揭阳榕城、潮安县及汕头市区生活、工作,至今在54年的时间里已搬家多达13次,没想到还能把这份当年的结婚证保存了下来。 记者昨天看到,这张婚书所用的是麻纸,由于年月已久,看上去已经呈现徽黄色,但依然较为完好。其正文内容写着:后开结婚人双方自愿结为夫妻,经查明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除予以登记外,并发给此证证明。该婚书是由“广东省揭阳县榕城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面还有结婚男女双方的签名等,在今天看来颇为特别。 据悉,目前发现的堪称“新中国第一婚书”的结婚证也是1951年年初颁发的,但有关收藏者是从地摊上偶然“淘”来的,像我市方老伯这样老俩口自行保存了半个多世纪的情况十分罕见和难得。(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