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申请用电三天内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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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3:2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电业局昨公布“十承诺”和“十不准” 本报讯 (记者 卢士阳通讯员徐福兴)居民申请用电,如在3个工作日内没有得到有关供电方案的答复,可拨打95598电力服务热线投诉。昨日,在“海峡两岸、真诚电力”优质服务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上,厦门电业局向社会公布了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为多项供电服务设定了严格的时限, “十项承诺”包括: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90%,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6%等。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用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用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为: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客户欠电费须依法停电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为了方便社会各界随时监督,还有“十个不准”规范电力员工的服务行为。 据了解,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和电力员工服务行为“十个不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刚刚统一制定的,厦门电业局自我加压,立即将其公布于众,目的是为了营造更加和谐、更加文明的用电环境。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