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22岁女孩不肯放弃"二奶"生活 拥抱时拔刀刺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15:49 东方网

  东方网4月9日消息:22岁的女孩卢某被比自己大36岁的老板包养。一年后,老板想拿钱将她打发,她心里不甘,竟在“拥别”时抽刀刺去,将老板砍成重伤。日前,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她7年有期徒刑。庭后,卢某后悔的哭喊道“爸爸妈妈,我要回家!......”

  卢某,1983年出生,广西省人,身高只有1.42米,看上去还像个初中生。2003年8月,她在江门市新会区一发廊工作时,认识了比自己大36岁的老板伍某。卢某因为长得可爱,还会说话,深得伍某欢心,伍某还租了一间出租屋将卢某包养起来。一年后,伍某对其心生厌倦,想用钱打发卢某。但卢某过惯了有人养的“二奶”生活不肯离开,死死纠缠,几乎每天都给伍某打电话。伍某为了摆脱卢某的纠缠,想尽了各种办法,甚至还指使人将卢某打得鼻青脸肿。

  满怀怨恨的卢某产生了报复心理,便以自己要回乡结婚为借口,称要见伍某最后一面,其实她已刀藏怀中,准备随时以刀相向。2004年10月19日,卢某约了伍某在会城镇名人广场附近的公路边见面,伍某开车来到,卢某上车说了几句,伍某便以回家陪老婆吃饭为由赶卢某下车,见此景卢某心已冷,下车后,她绕到坐在司机位的伍某那边,借口要与伍某拥别。趁相拥之时猛刺伍某胸口,致伍某右胸受伤并失血性休克,经法医鉴定,伍某的损伤属重伤。

  江门市新会区法院审理认为,伍某故意杀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卢某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最后判决被告人卢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7年。选稿:小瑶来源:信息时报作者:闫晓光 黄焜仪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