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商务局设5条“禁线”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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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0:53 新文化报 |
本报讯 (记者 黄艳丽 通讯员崔瑛)长春市商务局最近对工作人员的5种行为作出严格规定,为软环境建设工作设置了“禁线”。这5种行为分别是:1.严重影响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被服务对象投诉的;2.违反有关规定对企业滥施处罚或自立收费项目、变相收费和随意降低收费标准的;3.利用职权之便向企业直接或变相吃、拿、卡、要、报等损害企业、投资人和群众切身利益的;4.在“一站式”服务中,违反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的;5.在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的,参加以营利为目的赌博活动的。有以上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将被予以辞退,同时所在该处(室)领导调离工作岗位,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新闻编辑:杨光(来源:本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