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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巩洗清不白之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04: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一度被各种不实传言困扰的著名笑星冯巩,终于借助法律捍卫了自己的声名。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涉嫌敲诈勒索冯巩的两名被告张慧、张连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5年和4年。

  自称与冯巩“有染”的“女主角”张慧,承认“从没有见过冯巩”。据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慧、张连两人合谋,于2004年10月打印了一份所谓的“控告材料”,捏造冯巩“不道德、破坏军婚”,意欲借此向冯巩敲诈勒索50万元。两人谈妥敲诈所得三七分成,由张慧赴京交涉。在未能见到冯巩后,张慧将“材料”托人转交。冯巩得获“材料”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华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0日 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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